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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28
屢檢查屢爆炸 危險品儲存如何走出監管怪圈?


當我們還沉浸在天津港“8·12”危險品爆炸事件的悲痛中,僅僅隻相隔十天, 8月22日晚,位于山東省淄博市桓台縣果裡鎮東付村的潤興化工廠發生爆炸并起火。據悉,發生爆炸的是潤興化工廠兩個廠區之間的管線,化工廠距離最近的居民住宅不足1000米,村内多戶居民玻璃震碎,目前事故已緻1死9傷。

為何短短幾天内就接連發生危險品爆炸事件,危險品爆炸事故頻繁發生,是監管部門監督不力還是企業在“铤而走險”?

危險品爆炸的原因

天津港爆炸事故具體原因目前還未有調查結果,不過據當時相關人員叙述是危險品堆垛火災引發的爆炸,但為什麼危險品堆垛會發生火災現在還不得而知。山東淄博潤興化工廠發生爆炸是因為分離器着火引發的。

為何發現違規現象卻依舊阻止不了悲劇的發生?

此次發生爆炸的兩家企業在事故之前都曾發生過違規現象,但卻沒有進行處置。

在2013年天津市中濱海盛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出具的環評中就指出,瑞海公司“拟建項目涉及的物料大多為危險、易燃物料,在物料運輸、貯存過程中,存在一定的環境風險”,但 “在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的前提下,事故風險在可接受範圍内”。可是,瑞海公司在2014年危險品年周轉量由之前的1.5萬噸更改為5萬噸,這也就意味着,其事故風險已經不在“可接受範圍内”了。

而山東淄博潤興化工廠卻還在試産階段,尚未正式投産。今年早些時候,潤興化工就曾因落實村莊環保搬遷工作而被山東省環保廳約談。而在天津港爆炸事件之後,全國各地都在開展危險品安全生産大檢查,當然淄博也不例外:8月13日,潤興化工所在的桓台縣召開危化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産座談會;淄博市也對區域内所有危化品生産、儲存、使用、經營企業及經營市場展開安全大檢查,提出要以“零洩漏、零火災、零爆炸、零死亡”為目标,全面摸清徹底消除安全隐患和薄弱環節,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各類生産安全事故的發生;8月15日,淄博市安全生産委員會還印發了《全面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深化“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紅頭文件;随後的8月17—21日,山東省國土資源廳還赴淄博督查安全生産工作。

但就在督查組剛剛離開的第二天,潤興化工還是發生了爆炸事故。

為何這麼多座談、檢查、督促仍未能避免事故的發生,相關部門的監管隻是走個過場嗎?問題到底出現在哪?

危險品倉庫為何建在居民區附近

不管是天津港爆炸,還是潤興化工,記者發現兩者的危險品儲存點都建在了居民區附近。而按照2001年國家安監局頒布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規定,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應選址在遠離市區和居民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和河流下遊的地域,應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幹線(公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至少保持1000米。

據悉,天津港爆炸點距離居民區最近僅有560米,而周圍1000米内,更有超過5600戶住戶。同樣,潤興化工廠距離最近的居民住宅不足1000米,距其兩公裡内還有一座中學,幸好事故發生時學校正值暑假。

爆炸事故發生後,不少人也開始追問:為何住宅小區會緊臨危險品倉儲物流園?當時是如何規劃的?相關企業又是怎麼通過環評的?

但是反過來,既然距離這麼近,居民們為何沒有及時發現并且上報給相關部門呢?畢竟這個危化品倉庫在這不是才一兩天的,不是嗎?

如何讓危險品不在威脅人類生命财産安全

在付出巨大的代價之後,應該要從中吸取教訓,要讓“危險品”不在“危”。

首先,危險品倉庫應該按照要求遠離居民區。危險品倉庫如果在居民區附近,萬一發生事故,後果是不堪設想的,就像天津港的這次事故,不僅損壞的了居民們的家,也給他們的心靈帶來了不可磨滅的創傷。

其次,危險品生産經營企業應該嚴格按照要求生産運輸危險品。

最後,安全監管部門應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規定危險品的生産、存儲和運輸。安全監管部門需不定期開展對相關企業的生産安全的大檢查。

來源:第一物流網